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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泰县第九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时间:2024-04-29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需开展景泰县第九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景泰县第九小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景泰县一条山学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景泰县建材路以北、纵二路以西、宝军驾校以东、拟建景泰县第八幼儿园以南。地理坐标为经度:104°07′16.02589″,纬度:37°20′43.56853″。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6883. 99m2。其中,一层设置门厅、教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广播社团室等;二层设置阅览室、展览室、教室、器具室、办公室、会议室等;三层设置计算机室、教室、管理用房、教导处等;四层设置教室、多功能阶梯教室、科技活动室、实验室等;地下一层设置变配电室、消消防水泵房、换热站、库房等。配套建设室外硬化、绿化、操场、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附属工程。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项目区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晓雲 联系电话:18298672329 电子邮箱:772888109@qq.com 传 真:0943-5528209 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万盛路1号-6幢(09)6幢14-(1-02)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