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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泰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时间:2022-06-15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需开展景泰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景泰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景泰县教育局 建设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双龙巷南侧,景泰公路管理段西侧(经度:104°03′24.73″,纬度:37°10′58.21″)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用地面积1.00hm2。项目组成:构、建筑物工程区:占地面积0.27hm2,新建地上三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综合楼一栋,一座单层门房(总建筑面积7597.73平方米,其中: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幼儿园综合楼7087.73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大门及门房10平方米)。道路及硬化工程区:占地面积0.38hm2,修建室外活动场地和道路硬化等。绿化工程区:占地面积0.35hm2,室外绿化。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项目区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晓雲 联系电话:18089430635 电子邮箱:1094059242@qq.com 通讯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万盛路1号6幢(09)6幢14-(1-02)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