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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祝县哈溪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时间:2021-09-24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需开展天祝县哈溪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祝县哈溪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双龙村(经度:102°37′33.88″,纬度:37°23′40.12″)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民宿院落,总建筑面积为5203.87 ㎡,建筑基底面积为7684.88㎡,一期建设内容为:14-17#民宿院落、28-30#民宿院落、31-32#民宿院落、1#、2#游客服务中心、公厕等。二期建设18-22#民宿、23-27#民宿、33#民宿、铜牦牛博物馆、拓展训练营地。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项目区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宏泉 联系电话: 18993566875 电子邮箱:gszxgczx@126.com 传 真:09356185004 通讯地址:凉州区南关中路汇金广场A座1105号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